(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4日电(王佳琪)近日,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内,申请执行人握着法官的手,脸上满是舒展的笑容。另一边,被执行人也连连点头,对和解方案表示满意和认可。

据悉,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吴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申请人急切地希望拿回款项,被执行人却暂时无力全额履行,双方情绪一度较为对立。强制执行虽能彰显司法权威,但若能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和解,更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为此,执行法官没有简单“一查了之”,而是将“找财产”与“促沟通”同步推进:一方面,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线索进行多轮次、全方位排查,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的履行能力。

另一方面,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难处,既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也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逐步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居中协调,申请人理解了被执行人的暂时困境,同意适当放宽履行期限;被执行人也感受到法官的诚意与法律的温度,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在精准查找财产线索、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执行矛盾,以具体案件的公正高效办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