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实际困难中小微企业2478家,调解企业矛盾纠纷1200余件,非诉讼方式解决企业纠纷涉及金额1.54亿元
“你们主动高效的调解,保障了我们企业的正常运行。”近日,一家炊具厂负责人特意给石家庄藁城区司法局张家庄司法所所长赵彪龙打电话表示感谢。原来,该厂和一名工人因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司法所得知信息后,主动派人调解,很快让双方和解。
良法善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市场主体最好的保障。今年6月以来,省司法厅、省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满足企业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形成公平竞争、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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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企业矛盾纠纷排查。积极与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将企业矛盾纠纷纳入排查内容,重点排查企业债务、劳动争议、合同履行、土地征用等领域矛盾纠纷,突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将预防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风险预防、分析研判、依法处理等制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主动与企业联系,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支持有一定规模、需求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设置调解联系点。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商会、规上企业等涉企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大力推动具备条件的所属商会设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
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鼓励和帮助企业自主解决劳动纠纷。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功能,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推进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和法律志愿者参与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开展化解纠纷引导、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为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提供司法保障。
深化涉企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建立相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及相关管理制度,吸纳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鼓励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运用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围绕防范金融风险、刑事法律风险等主题,大力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企业发展。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展法律政策宣讲1307次,走访企业10112家,为1175家“白名单”重点企业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担任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3629家,帮助实际困难中小微企业2478家,调解企业矛盾纠纷1200余件,非诉讼方式解决企业纠纷涉及金额1.54亿元。(记者 刘冉 通讯员 李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