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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河北省行政复议实行集中统一管辖

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8月18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河北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后,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得到加强,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强化对行政复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便利,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更加便捷,“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将大大减少。

此外,此次改革将推行更多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强“智慧复议”建设,积极推动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审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机制,综合运用传真、邮政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行政复议文书,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加强行政复议联系点建设,各县(市、区)司法局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据悉,今年1—7月份,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22件,审结4600件。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1200件,直接纠错率26.1%;以调解、和解等方式间接纠错480件,间接纠错率10.4%,综合纠错率为36.5%。全省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018件。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过渡期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衔接和办案合作,完善办案流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扎实推进行政复议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与改革后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记者 刘冉 通讯员 李丽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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