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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抗病毒药物研制信息内幕交易案作出判决。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此案传递出严惩内幕交易维护市场秩序的信号,同时警示内幕信息知情人要自觉守法,绷紧安全弦。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是近年来我国证券领域治理的显著特点,并且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体制机制,提高执法司法效能。相关部门加强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紧盯重点领域内幕交易,向市场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
分析内幕交易案易发原因,主观上看,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人员知法犯法,利欲熏心,存在侥幸心理,缺乏职业操守;客观上看,源于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规定落实不彻底以及违法成本低、打击有难度。
对此,首先要以鲜明政策导向为引领,持续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再次从“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的层面予以强调,要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金融领域犯罪,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将依法严惩内幕交易犯罪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一方面,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源头堵住内幕信息泄露,防范“市场舞弊”行为。如建立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认定标准,以及根据不同交易情况确定知情人范围。
再次要通过一系列“治标”举措,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治本”之基。内幕交易极大损害了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通过严密制度保障,严格监管执法,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维护好公平交易秩序,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投资者才有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