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束光照进铁塔,

铁塔的肮脏龌龊被显现,

于是,这束光便有了罪。

——尼采

01

一个有500多万粉丝的大V,

发了一条关于“好声音”微博,

此文获得了不少网友的认同,

但委实把我恶心到了。

02

此文表达的意思,

我总结一下就是:

像李玟这样的人,

说白了,

就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03

他的论证是这样的:

1、所有综艺选秀节目,本质上都是一场戏,是一部电视剧。

2、评委就是这部戏的主演。

3、作为主演,既然你收取了高价片酬,那就等于默认了愿意服从安排,愿意按照金主的指示演戏。

4、主演如果不按剧本演,不听导演的,那你当初签约这部戏干啥?

5、收了高价片酬,又不按照金主的指示演,那不就是既想当婊子(捞钱)又想立牌坊(倡导正义)吗?

6、评委不是国家委派的学者院士,咱别把自己当成正义天使好吗?没完没了的贴道德圣贤标签什么目的?

04

这一番论证实在是太恶毒了,

成功把李玟塑造成了“规则的违反者”:

来签约的主演都明白这个规则,

收了高价片酬,

就表示愿意按照金主的剧本演戏。

李玟作为主演,

收了高价片酬,

却不愿意按照金主的剧本演戏,

那就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主演如果不按剧本演,

不听导演的,

那你当初签约这部戏干啥?”

05

这番论证看起来很有道理,

但实则完全就是诡辩。

所有综艺选秀都是一场戏,

这种说法我认同。

收了片酬就该按剧本演戏,

这种说法我也认同。

但收了片酬就等于默认愿意服从一切安排,

这种说法我不认同。

为什么?

三个理由。

06

第一:

我同意按照明面的剧本演,

不等于我也同意按照隐藏的剧本演,

这是两码事。

比如,

我接剧本的时候,

你并没告诉此剧有裸戏,

但拍着拍着,

你告诉我今天有场裸戏,

必须全裸还要露点,

我难道不可以提出抗议吗?

有露点裸戏你提前告诉我啊,

你提前告诉我了,

我收钱不拍那是我的错,

你都没告诉我,

就觉得我接戏就是默认,

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错。

07

第二:

我认可拍戏之前你给的剧本,

不等于我认可拍戏中你修改的剧本,

这是两码事。

签合同之前,

你给我看的是这个剧本,

我看了觉得还行,

就同意了。

但拍着拍着,

你开始大肆修改剧本,

加入了很多我不认同的东西,

我难道不应该提出抗议吗?

你要随意改戏提前告诉我啊,

你提前告诉我了,

我收钱不拍那是我的错,

你都没告诉我,

就觉得我接戏就是默认,

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错。

08

第三:

我即便同意按照你的“指示”演戏,

不等于你的指示就可违背公序良俗,

这是两码事。

金庸《倚天屠龙记》里,

张无忌向赵敏讨要黑玉断续膏时,

赵敏要求张无忌答应三件事。

张无忌说可以,

但这三件事不能违背三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

就是“不可以违背侠义道德”。

我是收了钱,

接了你的戏,

同意按照你的要求办,

但不等于你的要求就可以违背公序良俗,

当你的要求违背公序良俗时,

我是可以抵制的。

这种抵制不算违约,

《民法典》规定:

任何合同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09

此大V之所以让我感到恶心,

在于两点。

第一:以己度人。

心理学有一种著名效应,

叫做投射效应。

所谓投射效应,

就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

会习惯性地把自己的想法,

强加到对方身上,

认为别人也具有同样特征。

就像这个大V一样,

他自己的行事逻辑可能是:

只要你给钱,

你就是我爹,

我就按照你的指示办事,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无论指示多离奇多荒谬多有违道德,

都没有关系,

只要钱到位,

你说啥都对。

他自己的行事逻辑是这样,

所以觉得大家都应该懂得这个规则,

当李玟的反应跟他不一样时,

他就受不了了,

觉得李玟怎么可以这样。

叔本华有句话说得好:

“人们最终所能理解和欣赏的事物,

都是一些在本质上和自身相同的事物。”

这个大V理解不了李玟,

是因为他和李玟本质上是两种人。

10

第二:

主动成为恶的一部分,

却还以为自己是善的。

推荐一本书,

这本书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二战期间,

纳粹集团对犹太人实施了种族大屠杀。

战争结束后,

许多纳粹战犯都受到了大审判,

其中也包括艾希曼。

在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中,

艾希曼担任的是“运输指挥”角色,

负责将成千上万的犹太人,

用火车押送到死亡集中营。

著名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

旁听了关于艾希曼的这场审判。

在旁听过程中,

汉娜发现眼前的艾希曼,

并不是很多人想的那样,

是一个大变态大恶魔,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得跟我们毫无分别。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却把整个欧洲的犹太人送进了集中营。

在接受审判时,

艾希曼坚称自己无罪:

“作为一名军人,

我只是在服从上级命令而已,

不应该对那些人的死亡负责。

我只是系统中的一个齿轮,

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

11

旁听这场审判后,

汉娜写了一本书,

就是《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在这本书里,

她提出了一个著名疑问:

为什么一个如此普通的人会做出如此邪恶的举动?

她给出了一个解释:

这就是“平庸的恶”。

什么是平庸的恶?

就是在某个大环境作用下,

失去思考能力的平庸之人,

很容易就会成为恶的帮凶。

我们总认为邪恶是一种很深刻的概念,

描述一个恶人时,

我们常说“阴险狡诈”“处心积虑”等等,

但汉娜告诉我们,

“恶是平庸的,

你我等常人,

很容易就会犯下平庸之恶:

把个人完全同化于系统之中,

服从系统的安排,

默认系统隐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为,

成为不道德系统的毫不质疑的实践者。”

12

汉娜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她就是想告诉我们三件事情。

第一:

无论生活里遇到什么样的恶,

我们都不能让自己轻易堕落,

成为恶的一部分。

第二:

当身处一个无法摆脱的环境之下,

被迫成为恶的一方时,

不要正当化自己的行为,

无视恶也是恶的一部分。

第三:

如果我们自觉无力发光,

那就蜷伏于墙角,

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

更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勇敢、敢于站出来跟黑暗作斗争的人,

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

但不可以扭曲如蛆虫。

13

这个大V为什么让我恶心?

就是这三点他全占了。

不但无视某种系统之恶,

还主动成为恶的一部分。

美化系统的不道德及反道德行为,

成为不道德系统的坚定维护者。

不仅如此,

他还为自己的苟且而洋洋得意,

嘲讽李玟这样的敢于站出来跟黑暗作斗争的人。

14

我为什么要谈这件事情呢,

是因为此大V这一番说辞,

竟然成功说服了好些网民。

这些网名竟然也觉得:

李玟既然收了钱,

确实就该遵守商业潜规则,

就该按照金主的指示演戏,

不能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这些被大V说服的网民,

让我想起了一位哲人的话:

“我曾经以为这个世界的剧情主角,

是墙与鸡蛋,

直到现在才明白,

墙也是由鸡蛋砌成的。”

一些系统(墙)之所以能够得逞,

一些邪恶之所以能够得逞,

不是靠一两个恶人能做到的,

而是成千上万个鸡蛋合力的结果。

正是无数鸡蛋的配合和沉默,

才为系统作恶铺好了台阶,

让系统在作恶时越来越有恃无恐。

15

可是正因如此,

不沉默的李玟,

不配合的李玟,

不苟且的李玟,

才显得珍贵啊。

16

什么是正确?

正确就是当大多数人都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时,

你也跟着做了。

什么是正义?

正义就是当大多数人都在做一件错误的事情时,

你还是坚持做正确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会选择正确,

而不是正义,

因为正确更容易生存,

但推动社会进步的却是正义。

这是李玟们的价值。

17

前几天整理读书笔记时,

看到了这样一句话:

“去告诉孩子,

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坏人的,

你得跟他们对决,

即使不敢,

也得明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不过是别家孩子先帮你们挨刀。”

所以,还是那句话:

如果你自觉无力发光,

可以躲在角落里沉默,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洋洋得意,

更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勇敢、敢于站出来抵抗黑暗的人,

因为他们争取到的光明,

也会照耀到你。

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

但不可以扭曲如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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